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邢翔)近日,乐东县法院联合公安机关到乐东县乐光抱伦农场对三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成功清除涉案土地附属物,将100余亩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管理、使用,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第三人海南某公司将约100余亩土地发包给其职工潘某生、潘某河经营。之后潘某生、潘某河将土地交由案外人傅某经营种植火龙果。2017年1月1 日,海南某科技公司与第三人海南某公司签订合同书,约定第三人海南某公司将案涉100余亩土地租赁给海南某科技公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在海南某科技公司投入经营过程中,因被告麦某良、韦某强、陈某荣强占涉案租赁地,故海南某科技公司以被告损坏其约100余亩土地上的火龙果树苗并抢种其他经济作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1月,乐东县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害返还土地给原告。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3年3月,海南某科技公司向乐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清除涉案地上的附属物,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发出公告并张贴于执行现场,责令被执行人在2023年5月9日前履行义务。公告期届满,被执行人仍置若罔闻。为此,执行法官多次上门释法明理,希望被执行人自行清理涉案土地上附属物,但被执行人依然不愿意配合执行。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乐东县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023年6月13日上午,在执行局副局长郭仁文带领下,法院执行干警、司法警察,公安干警以及当地村委会干部近50人到达执行现场。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疏散围观群众,在执行区域设置警戒线,封锁执行现场。组织测绘人员确定涉案土地范围后,准确、高效地引导挖掘机进入执行区域,对涉案地上附属物进行清除,并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留痕拍摄。整个执行过程中,从沟通协调、到现场的维稳、再到挖掘机对涉案土地附属物的清理等工作,均有条不紊的开展。最终,经4小时的联合作业,该案顺利执行完毕,把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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