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王业广)近日,乐东县法院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法庭(黄流法庭)庭长陈求嗣通过上门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两起涉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间的矛盾,高效率、低成本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原告程某经营一家农资公司,被告石某与杨某分别在该公司购买农资用品,但两人却迟迟未支付农资货款,其中石某拖欠2275元,杨某拖欠11084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乐东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支付拖欠的农资货款。
收到该两起案件后,陈求嗣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标的不大,可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在对当事人具体情况以及诉求的详细了解后,考虑到被告二人均因农忙无法到法院调解,为减少当事人诉累,陈求嗣决定上门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陈求嗣详细分析了相关法律关系和利害后果,对被告进行耐心的疏导,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促成两被告当场付清拖欠货款,让该两起涉农纠纷及时化解在诉前,实现案结事了。
下一步,乐东县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通过巡回审判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把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化解在基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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