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朗小团 通讯员 崔蕾)近日,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收到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的起诉状后,当天调解结案,当事人当场履行,实现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均对处理结果感到很满意。
6月29日上午8点多,洋浦法院立案庭收到原告李某递交的起诉状,并表示自己急需用钱治疗其受损的牙齿。据悉,3月29日22时27分许,被告符某驾驶的轻便二轮摩托车,沿洋浦经济开发区横八路海南银行路口处由南向北行驶左转弯进入横八路过程中,与原告李某驾驶滴滴代驾电动二轮自行车沿横八路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此处发生碰撞,致原告李某一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被告符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原告李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李某选择来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庭工作人员在接到李某的诉状后第一时间联系承办法官,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原被告双方到交通法庭调解室进行调解。上午10点左右,双方当事人到达调解室,承办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李某及其家人表示,虽然目前产生的医疗费仅两千多元,但还有后续种牙的费用及误工费等,要求被告符某赔付12万至15万元。被告符某认为其工资收入低无力支付如此巨额的赔偿,导致双方协商无果。
交通法庭调解团队就赔偿数额及付款时间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背对背的调解,经过几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调解,上午11点30分许,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修车费等共计27900.53元。被告于12点30分许筹借到了赔偿款,扣除已垫付的1400.53元,剩余的26500元当场向原告支付完毕。
该案从收到诉状到当事人诉求得以兑现,历时仅4个小时,实现当事人当场解决诉求,并当场拿到赔偿款的便捷高效纠纷调解模式。下一步,洋浦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挥好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积极作用,有效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高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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