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陈晓萍)近日,屯昌县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新兴镇岭前小学发来的感谢信,对屯昌县法院向小学捐赠安装路灯及宣传栏表示感谢。
据悉,岭前小学为留守儿童学生开办了晚休课,但由于办公经费不足,校园中路灯少,照明情况不佳,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屯昌县法院党组经研究决定,从五联经费中支出费用10800元,购置12盏太阳能路灯和一个宣传栏捐赠给岭前小学。
路灯及宣传栏投入使用后,给岭前小学的师生带来了安全和便利。下一步,屯昌县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法院工作,让“司法惠民有感工程”不断做大做强,以实际行动推动乡村振兴及“护苗”专项行动工作开启新篇章,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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