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梅艺馨)7月31日上午,在“八一”建军节即将到来之际,澄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家师,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黄琦一行到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八一“双拥”慰问活动,为澄迈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全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徐娜娜送上了慰问品,并致以诚挚问候。
“他在军营保家卫国,全身心奉献,带来荣耀。我作为一名检察人,全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你有你的荣光,我有我的自豪。工作中,我们互相鼓励,分享各自的苦与乐,也各自承担自己的那份责任。生活中,我们互相关爱,相互扶持,共同走过生活的风风雨雨。”徐娜娜是无数军嫂里的一员,也是检察队伍里的铁娘子。她肩担道义、秉持法纪,从检履职,怀揣着对法律无限忠诚与对军人诚挚热爱,辛勤耕耘在检察一线,挥洒青春,甘于牺牲,是“最美军嫂”也是“最美检察官”。
对徐娜娜来说,“爱国拥军”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爱国拥军”的事情,要一件接着一件办。“爱国拥军”是传统,“爱国拥军”是责任,“爱国拥军”永远在路上。
作为一名军嫂,徐娜娜努力在事业和家庭间寻求平衡,无怨无悔地支持着丈夫,照顾好家庭。她坚定地认为,军人的职责是保家卫国,军嫂的使命是做好强大后盾。正是因为她的默默支持,让丈夫得以全身心专注部队事业,连续4年被表彰为优秀机关干部,立三等功2次。
2011年参加工作以来,徐娜娜曾担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从事检察工作期间,徐娜娜办理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无一例错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为澄迈县社会稳定、政治安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21年,因表现突出,徐娜娜被澄迈县委政法委评选为政法英模先进典型。同年,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记个人三等功。2020年至2021年,连续两年被中共澄迈县委授予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嘉奖。2023年,经中共澄迈县委批准,获记三等功。2023年7月,徐娜娜被授予“全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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