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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检察院:规范案件评查 提升办案质量

2023-08-02 10:10:02  作者:朱家震 孟聪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170

  本网讯(朱家震 通讯员 孟聪)7月27日,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四大检察”案件质量评查综合报告并逐案评定与陵水县检察院交叉评查的30件刑事案件结果等次。万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玉林主持会议。检委会委员和全体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上,万宁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吴起帆分享了自己学习白沙县检察院2022年“四大检察”案件质量评查综合报告的心得体会。万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汉作为分管领导,点评了吴起帆的心得体会,并指出该院检察官在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等问题,要求全体检察官高度警惕,引起重视,加强相关业务的培训与学习,努力克服能力短板与本领恐慌。

  随后,万宁市检察院参与万宁、陵水两院刑事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工作的9名检察官依次汇报各自负责评查的案件,并由检委会委员逐案表决,确定个案评查等次。

  陈玉林指出,案件质量评查是常规性、例行性工作,必须抓严抓实,常抓不懈,并进一步就该院如何“规范案件评查,提升办案质量”提出五点要求:日常评查与节点评查相结合、全面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常规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制定计划,照单推进,抓出成效;要认真对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严格把握标准,注重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相统一,确保案件评查结果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案管部门在选取评查案件时,要做到各个条线和每名检察官均有案件纳入评查范围,在评查结果上要涵盖各条线,体现出广泛的代表性;办案人员要认真学习案件质量评查规定,要在日常办案中做好案件质量自查自纠,对提出的问题按规定及时整改回复,把好案件质量关,达到以评查促规范的效果;要加大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通过全院通报、纳入绩效考核和评先树优内容,瑕疵、不合格案件有关情况记入个人司法档案,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等形式,逐步完善案件评查奖惩制度,激励先进,鞭答后进,实现优质案件正面激励,瑕疵案件反面警醒,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案件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案件办理质效。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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