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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法院召开“以案为鉴 筑牢防线”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2019-04-04 12:22:43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陈晓萍)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七届三次全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日,屯昌法院召开“以案为鉴,筑牢防线”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对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屯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志辉主持会议并讲话。
  
动员会现场
  会议指出,屯昌法院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此次开展“以案为鉴,筑牢防线”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参与,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成效。注重整改成效。针对警示教育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责任到院领导、部门和个人;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移送相关部门严查严处,决不姑息,确保活动切切实实取得成效、达到目的。
  
动员会现场
  会议强调,屯昌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专门成立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督查落实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察科,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屯昌法院出台《“以案为鉴,筑牢防线”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重点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来的个别干警涉嫌枉法裁判充当“保护伞”或办案责任心不强、不实不细等问题,对警示教育活动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据了解,此次警示教育活动时间为3月至6月,分为学习动员、自查整改、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警示教育活动内容包括: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对近年来已审结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和涉黑恶团伙成员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进行排查,检查是否存在重罪轻判、漏罪及遗漏黑恶犯罪线索等问题;围绕是否存在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和过问案件问题,是否存在包庇黑恶犯罪充当“保护伞”问题,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办案不扎实、不精细等问题,认真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加强整改。
  
  [责任编辑:朱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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