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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

2023-08-08 09:56:17  作者:王京锋 梅艺馨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670

  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梅艺馨)为增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透明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8月7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对2件未成年人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进行集中发放,并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全过程。

澄迈县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现场

  救助申请人王某某、陈某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未成年当事人。二人被故意伤害致伤,案发后未获得赔偿、用于医疗等费用1万余元、家庭经济收入低、生活陷入困难,王某某、陈某某向澄迈县检察院提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澄迈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王某某、陈某某进行了司法救助,解决了救助人燃眉之急。

  发放仪式上,澄迈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干警林洁向人民监督员详细解读国家司法救的范围、条件、要求等。随后,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澄迈县检察院专职委员会委员赖丽对司法救助案件具体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宣读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向2名被救助未成年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1.8万元。

澄迈县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现场2

  人民监督员曾令群对此次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通过参与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亲身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温情一面,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送到了人民群众心坎上,彰显了执法为民人文情怀,积极帮助弱势群体尤其是未成年人,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担当精神更能体现法律、政治、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澄迈县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始终把解决群众困难和保障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看得见、可感知。同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履职工作持续化、常态化开展,传递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以良好外部监督助推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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