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其高)8月9日,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关于机动车逾期未检验信息的通告。
通告显示,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经排查,以下重点车辆已经逾期未检验,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将逾期未检验车辆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凡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车辆,罚款200元,记1分。同时按照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其新购置机动车注册和转移登记:
(一)依法应当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而未办理的;
(二)连续两个检验周期未按规定办理其所有的机动车检验手续的;
(三)其他不符合登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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