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今年以来,海南省屯昌县公安局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净网2023专项工作,扎实推动“扫诈”系列专项行动,抓获一批涉诈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53人,行政处罚86人,签订承诺书并教育训诫71人,开出6张万元罚单,最高罚款11000元,拟惩戒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及手机卡违法犯罪人员约400人。
3月24日,屯昌警方根据省公安厅指令,用时不到一个小时抓获一个涉诈洗钱团伙。经查,该团伙长期以购买黄金、转取款的方式在保亭、三亚、五指山、洋浦、定安、屯昌等地流窜作案,涉案金额巨大。截至目前,7名团伙成员已全部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月29日,张某圣在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附近将自己名下一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经查,张某圣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7月13日,张某圣在屯昌县公安局发布的劝投公告的强力震慑下,到屯昌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圣已被送往屯昌县看守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7月15日,陈某冻在屯昌县屯城镇三角街附近将自己名下两张手机卡出售给他人,获利600元。经查,陈某冻手机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7月29日,陈某冻被屯昌县公安局新兴派出所抓获。陈某冻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屯昌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冻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胡某兴、胡某才、胡某昭、胡某宝系屯昌县人。上述人员受境外诈骗分子唆使,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简易组网GOIP”(俗称:手机口)通话服务,即使用音频线连接两部手机为境外诈骗分子拨打境内电话搭建通话通道,分别获利500至1300元不等。6月14日至17日,屯昌县公安局新兴派出所先后抓获上述4名人员,上述人员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屯昌县公安局对上述人员分别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20至1300元,罚款10000至1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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