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8月15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在保七线七仙门路段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当天15时52分许,执勤交警依法拦停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该车驾驶员郑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郑某表示酒是昨晚喝的,喝完就回家休息。次日醒来后,认为酒劲已散便放心驾车上路,没想到还是测出酒驾。
执勤交警对郑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规定对郑某处以罚款2000元,拖移车辆,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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