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万宁市检察院与市消防救援大队召开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

2023-08-23 09:33:04  作者:霍凯 朱家震 陈道儒 张杨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310

  本网讯(霍凯 朱家震 通讯员 陈道儒 张杨)8月22日,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与万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召开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万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圣法主持会议。万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玉林,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唐就出席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市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微信图片_20230822161340

  会上,双方围绕《万宁市人民检察院 万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建立消防救援机构和检察机关协作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难点、经验及建议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指出,要建立常态联系、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沟通协作、案件办理反馈、业务交流、联合宣传等各方面工作机制,成立“检消协作”小组,推进安全生产诉源治理,引导群众增强安全意识。

  随后,市检察院和市消防救援大队会签《万宁市人民检察院 万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建立消防救援机构和检察机关协作机制的意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治理合力。

微信图片_20230822161359

  会议强调,一是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市消防救援大队定期向市检察院提供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等案件中发现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等情况,市检察院定期向市消防大队提供涉及消防安全领域已办结的案件信息,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二是要建立线索移送机制。明确检察机关办理消防安全领域案件,发现属于市消防救援大队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线索,应当及时移送市消防救援大队处理。消防救援大队在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中发现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检察侦查线索的,应当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

  三是要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明确检察机关办理消防安全领域案件可听取消防救援机构意见,必要时可以商请消防救援机构提供专业支持。消防救援机构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需要法律咨询协助的,可商请检察机关提供法律支持。

  四是要建立业务交流、联合宣传机制。明确双方在业务培训、研讨交流活动中可邀请对方人员参加或互派人员为对方的培训活动提供授课辅导、经验介绍,共同学习消防安全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检察机关与消防救援机构应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和案件办理情况,充分应用典型案件、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宣传,提升社会公众消防意识。

  [责编:林前方]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