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李一山 李子瑜)近日,澄迈县人民法院中兴人民法庭通过“线上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妥善解决一起继承纠纷案件。
据了解,该案件原告沈某母亲突发疾病去世,其在某银行有一笔9万余元的存款,但其生前未立有相关遗嘱对财产进行分割。在遗产继承问题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经审查,沈某父亲于早年病故,沈某有一位同胞姐姐,属于智力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沈某系其姐姐法定监护人。同时,沈某外祖母健在,该案中符合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为:沈某、沈某姐姐及外祖母三人。
在遗产分割上当事人并无太大争议,但银行明确表示,提取该笔存款要办理继承手续并出示有效证明,而进行遗产继承公证要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到场。沈某90多岁的外祖母常年居住在新疆,身体条件也不支持其往返办理继承公证事宜,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一事只能暂时搁置。
在一筹莫展之时,沈某了解到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确认继承权的问题,因其家庭生活较为困难,还需要照顾智力残疾的姐姐,为及时拿到该笔遗产解决生活燃眉之急,便诉至澄迈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研判案情,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且并无较大争议,可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便依职权委托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特邀调解员通过“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并联合承办法官进行释法析理,告知当事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利。沈某外祖母表示,考虑到沈某生活较为困难,且需要长期照顾姐姐,其自愿放弃该笔遗产。在远程签署调解协议环节,因沈某外祖母不熟悉智能手机的操作,经法官和调解员耐心指导,沈某外祖母在家人配合下成功签署调解协议书,该继承纠纷案件圆满化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下一步,澄迈县法院将继续坚持惠民有感工作导向,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依法及时妥善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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