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符赞妃)近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法官赶赴海口某监狱开庭调解一起服刑人员离婚纠纷案件。
该案中,原告王某称自己与被告李某系自由恋爱,于2016年依法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一子,双方婚后因感情不和经常发生争吵。2023年5月,原告王某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澄迈县法院起诉离婚。因被告李某正在海口某监狱服刑,考虑到案情的特殊性,承办法官为听取被告李某对婚姻的意见与诉求,最大化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决定赶赴监狱开庭审理此案。
在监狱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承办法官一行见到了被告李某并开庭审理本案。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原、被告解释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李某认识到原告王某独自维系家庭的艰辛不易,反思了自己因罪服刑,无法履行对子女和家庭的义务,能够理解原告的离婚诉求并同意离婚。随后,双方就离婚各事项及孩子的抚养事宜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还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希望原告在被告服刑期间克服困难,教育、栽培好两个子女,并鼓励被告遵守监规,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原告当即表示,一定好好抚养两个子女,尽量避免因离婚给子女造成负面影响。被告也深受感动,表示其会安心服刑,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承担家庭责任,并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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