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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齐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19-04-08 17:49:21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李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检察院、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多措并举齐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截至目前,该院已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7人,提起公诉32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8人,受理涉黑涉恶线索19件并按程序移送市扫黑办统一办理。
  
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齐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据了解,该院成立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开展日常工作。同时根据省检察院部署,结合万宁工作实际制定《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试行)》,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实施步骤。该院成立涉黑、涉恶办案组,由两名副检察长分别担任涉黑、涉恶办案组组长,抽调侦监、公诉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组建办案组,推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捕诉一体”,从严从快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齐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为了更好的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往纵深开展,该院对内采取案件管理部门开设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实行专人管理、专案组办理等措施,确保案件办理高速运转。对外加强与市扫黑办、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安排业务能力强的干警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侦查,以审查起诉的标准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尽量在审查逮捕环节收集完善证据,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该院还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案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把握刑事法律和刑事政策,做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如在办理的钟某成、陈某鹏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中,考虑到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属未成年人,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且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结果不大,遂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并得以采纳。
  
  在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方面,该院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建在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围绕老百姓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特别是高利贷、校园贷、套路贷、“砂霸”“菜霸”“宗族黑恶势力”等线索的排查力度,走访15个辖区派出所,督促加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发现普通刑事案件线索2件,监督派出所立案2件。同时建立旧案核查机制,深挖“保护伞”“关系网”。侦监、公诉、未检等业务部门对2014至2018年办理的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抢劫等八类案件核查489件,经初步核实不存在涉“保护伞”“关系网”等黑恶势力情况。三是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在万城、兴隆、和乐宣传点开展扫黑除恶法律宣传活动,通过深入菜市场、商铺、超市、公园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500余次,收到普通刑事案件举报线索10件,引导和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责任编辑:朱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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