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杨超)澄迈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最高检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助推全民健身机制顺畅运行,切实发挥检察职能,消除健身器材隐患,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安全感。
加强领导,畅通公益诉讼线索收集通道。该院聚焦“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载体,通过开设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把准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普遍问题。同时切实发挥好村居法律顾问、检察联系点制度及“益心为公”检察云APP,不断规范线索搜集机制。2023年3月对群众反映绿地公园健身器械年久失修,维护不到位的线索及时开展初查工作。
依法履职,对群众身边难题进行公益诉讼立案。“群众利益就是责任,公益受损就是命令。”为彻底破除室外公共健身器材有人建设、无人管护的窘境。检察官深入开展调查走访,发现澄迈县绿地公园、红领巾实践广场、玉包港村委会广场等多处的健身器材由于常年风吹日晒、使用频繁,维修管护不及时、不到位,存在外部油漆脱落、多处腐蚀生锈、螺丝松动、丢失,配件缺失损害或者主干倾斜等一系列问题,致使部分器材出现带病工作,部分器材未在明显位置标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极易对使用器材的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及儿童造成人身损害,给群众健康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鉴于涉及安全管理问题属于公益诉讼案件领域外的案件,检察官立即进入案件审批程序,得到领导批准后及时立案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挖潜增能。该院成立了由检察长、协管副检察长、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等5个公益诉讼办案小组,建立了以公益诉讼为主导,案件管理、控告申诉、刑事相关办案部门积极协作的工作格局。检察长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把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在健身器材案件中,该院结合“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专项检察活动,5个检察官办案组对全县公园、广场、25个行政村(社区)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取证,发现辖区内70余件室外健身器材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锈损、损坏、零部件缺失以及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等“亚健康”问题,形成全面的调查报告。
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为全面提升公益诉讼工作成效,该院积极与县综合执法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及乡镇政府等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充分运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畅通检察公益诉讼路径。重点围绕监督内容、检察建议、适用法律、社会效果等进行交流,听取意见,明确主管行政机关后向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发出检察建议。
突出法治引领,跟踪落实整改情况。该院积极协调明确管理单位和维护责任,健全公共健身器材管理制度,确保各类健身器材的安全使用,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积极整改落实,在2个月内拆除已过安全期、部件损坏的器械,对排查出的“亚健康”的公共健身器材进行全面改造升级。案件办结后,该院指派检察官定期督促指导健身器材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能够常态化满足群众诉求,守护群众的安全。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强化担当,勇于作为,关注解决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身边事”“眼前事”,注重发挥法律监督、公益诉讼等职能,落实“在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上走在前”的要求,真正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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