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孙菊英)为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近日,定安县人民检察院对一名因交通肇事丧子造成生活困难的妇女符某某进行司法救助。
2023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无证驾驶一辆小轿车造成吴某某(系未成年人)重伤二级。同年7月,定安县公安局以王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定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为救治吴某某,其家庭共花费医疗费用71万余元,除了自家存款和变卖家产、接受捐款2.2万元以及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赔偿7.6万余元外,目前还欠医院18万元,欠亲戚朋友29万元,造成生活极其困难。
定安县院案管部门在案件受理过程中依照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将该线索移交给控申条线调查核实,经核实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无赔偿能力,在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后,办案检察官向被害人父母介绍了司法救助的法律知识,告知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申请。8月2日,定安县检察院收到吴某某父母代交的申请司法救助材料,经审查认为吴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正式启动司法救助程序。8月4日,申请人吴某某因救治无效死亡,考虑到这起案件的特殊性被害人吴某某系未成年人,其家庭为救治吴某某变卖家产且欠下医院巨大的医疗费及外债,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定安县检察院研究认为吴某某母亲符某某属于需要救助的妇女,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经请示省院同意对符某某进行救助帮扶,决定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为提升办案透明度和质效,定安县院还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救助活动,向符某某宣告送达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下一步,定安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活动,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的活动目标,加强内部协作,密切联系妇联等部门,迅速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救助力度,帮助困难妇女及家庭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救助困难妇女专项活动取得积极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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