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王红云 通讯员 王娇)父亲和邻居因土地纠纷起争执,被邻居打了一巴掌,李某发气不过持刀将对方捅伤后潜逃。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李某发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查明,2012年4月18日14时30分许,被告人李某发的父亲李某则在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某村(吴某兴家)门口处,因土地纠纷与吴某兴发生争吵,李某则被吴某兴打了一巴掌。当日15时许,被告人李某发和弟弟李某保得知父亲被打,便来到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该村吴某兴找其论理。期间双方激烈争执,情绪激动进而发生肢体冲突,李某发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往吴某兴的腹部捅了一刀,后离开现场。经鉴定,吴某兴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2017年2月17日,被告人李某发被抓获归案。同年3月2日,李某发通过家属赔偿被害人吴某兴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发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犯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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