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刘涵婧 莫明彬)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80000元。
2020年,周某经人介绍结识梁某(已判决),得知利用空壳公司多次为他人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个人账户(即公转私)服务并从中收取手续费获利。因周某供职的公司客户有公转私需求,周某便通过梁某为客户办理公转私并从中赚取手续费价差。2020年7月至9月,周某与梁某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非法利用空壳公司账户为他人提供公转私服务金额高达五千余万元,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乐东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周某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悔不当初,并愿意接受处罚。法院在综合考量全案情况后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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