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国艺馨)近日,定安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各镇对违法焚烧秸秆、落叶等农林废弃物进行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向问题较为集中、突出的定城镇政府、富文镇政府、黄竹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并进行公开宣告。
定安县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定安县各乡镇执法部门在对焚烧秸秆、落叶进行行政处罚时,存在以下执法不规范问题:一是行政处罚决定书未载明《行政处罚法》中应载明事项;二是未事先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听证等权利,以及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日送达;三是执法人员调查收集证据不规范,未使用测量面积工具进行准确测量;四是未严格按照《海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年修订)》的裁量基准进行处罚;五是引用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法》条款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不规范问题,对政府执法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公开宣告会上,定安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闵天现场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并对制发检察建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做了详细说明,指出乡镇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定城镇政府、富文镇政府、黄竹镇政府相关负责人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诚恳接受检察建议的整改意见,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认真整改落实。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下一步,定安县检察院将向其他7个乡镇抄送检察建议,督促各镇对照整改,确保监督实效。同时将继续扎实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与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会签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强化工作合力,减少监督盲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编:刘慧]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