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梅艺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和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安排,凝聚社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近日,澄迈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
活动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级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通过工作汇报、典型案例视频、座谈交流等方式面对面、零距离了解澄迈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真心感谢各位代表在百忙之中参加我们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感谢各位代表多年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更多的社会公众通过‘零距离’接触公益诉讼检察,进一步凝聚共识,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携手推进美丽澄迈建设。”澄迈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绍维表示,该院始终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澄迈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云林通报守护水生态水资源安全工作情况。2023年以来,澄迈县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有力服务保障澄迈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副检察长李云林从强化内外协作,积极挖掘线索;创新监督方式,全力推动整改;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整改实效等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澄迈县检察为服务保障水生态水资源制定机制、采取措施、取得的办案成效等。
澄迈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谭伟斌、福山检察室主任王远鸥、老城检察室主任黄启祯分别介绍了该院“督促整治养殖场破坏耕地和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保护地下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保护河道行洪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办理情况,从不同维度全面介绍澄迈县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履职过程。
与会代表集中观看了澄迈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专题片,详细了解公益诉讼检察的办案领域和办案成果等。
与会代表对澄迈县检察院此次检察开放日举办的意义和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肯定,并围绕澄迈县水生态水资源领域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及解决对策进行交流探讨。同时就如何更好地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凝聚社会合力、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等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澄迈县检察院将认真梳理、研究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与落实举措,继续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加强与社会各界沟通协作,凝聚各方力量,持续发力,守护好澄迈绿水青山。切实增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以有质量、有力度、有成效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以更高质量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为自然生态之美、绿色发展之美、城乡宜居之美、区域善治之美的澄迈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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