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陈显长)为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帮扶教育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脱管、漏管。近期,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对全县8个司法所共181名社矫对象进行安全防范检察监督工作。
走进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安全教育检察
在现场,检察官首先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一进行了点验,进一步重申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端正矫正态度,时刻提醒自己是正在服刑的矫正对象,在矫正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其珍惜来之不易的矫正机会,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外出规定,按时签到打卡。在节假日期间不踩红线、不触底线,坚决杜绝赌博、酗酒、酒后驾车等违法活动,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争取顺利解除社区矫正回归社会。
同时,检察官还分别与6名未成年社矫对象开展了谈话谈心,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状态、思想动态及接受教育情况,并从改变现状、回归社会、规划发展等方面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叮嘱他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期间各项监督管理规定,鼓励他们改过自新,以崭新的面貌迎接今后的人生。针对2名未按照要求到现场接受检察的社矫对象,检察官建议所属司法所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走进社矫对象家庭,了解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情况
检察官在司法局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下,对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走访。在走访过程中,检察官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谈心,询问在矫对象的个人表现和生活状况,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工作、生活现状、家庭关系及社区矫正基本情况等。针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醒在矫对象宣传不信谣、不传谣,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切勿向他人出借、出租或出售本人银行卡以避免涉嫌违法犯罪;针对危险驾驶罪,要求在矫对象不得无证驾驶和饮酒后驾驶,帮助在矫对象建立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防范在矫对象再次犯罪的发生。
下一步,屯昌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积极探索法律监督新方式,加强社区矫正检查工作的实时、动态、全面监督,为维护屯昌的平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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