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符俊刚)10月10日,海南省公安厅监管总队组织五指山市公安局、武警儋州支队等多部门力量,将五指山市看守所在押人员转押至陵水县看守所。为保障转押工作顺利完成,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允锋带领驻所干警对转押工作全程进行现场监督。
根据海南省公安厅《关于五指山市公安监所停止收押收拘的通知》(琼公监管〔2023〕84号)和海南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五指山市看守所在押人员转押方案》要求,因五指山市看守所建设年限较长,基础设施和配套设备较差,存在安全隐患,无法达到收押条件,海南省公安厅决定将在押人员转押至陵水县看守所进行羁押。转押当日,驻所干警对看守所核对在押人员、提押出所、武警警戒、医疗保障、上车等具体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确保每一环节都万无一失。
转押工作完成后,李允锋一行与海南省公安厅监管总队领导一道深入被转押人员所在监区,对监控设施、通信设备、医疗卫生、监区安全等重点场所进行查看和了解。同时,对转押后在押人员的监管及驻所监督检察工作衔接做好周密安排。
本次转押过程井然有序,海南省公安厅监管总队领导、五指山市公安局和五指山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全程督导,押解武警、特警和民辅警各司其职,驻所干警全程参与,确保45名在押人员顺利完成转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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