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家震 通讯员 邱进荣 李一虹)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10月19日至23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邀请省人大代表符勇能、卓少曼,椰林镇人大副主席颜锐、黎安镇人大主席周始高以及县人大代表邱国航、符永芳等6位省、县人大代表走进法院,通过旁听庭审、现场见证强制执行活动等形式,“零距离”监督、视察法院工作。
10月19日,陵水县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竞技体育处原处长麦有旺受贿一案。人大代表和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庭审。
据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至2022年,被告人麦有旺利用担任海南省体育赛事中心副主任、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群众体育处处长、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群众体育处处长、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竞技体育处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北京永达国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永达天恒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朱乐平、张海宁等单位和个人在承揽组织赛事活动的工程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取财物共计人民币1309.1万元,其中未遂100万元。
庭审中,检查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麦有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麦有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10月23日,陵水县法院邀请省人大代表卓少曼,黎安镇人大主席周始高赴执行一线,冒雨见证了一起排除妨碍的案件。
2011年,申请执行人取得涉案土地《不动产权证书》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因被执行人未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擅自使用该土地,申请执行人遂诉至法院,要求被执行人立即停止对涉案土地的侵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并返还土地。经依法判决,申请执行人诉讼请求得以支持,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陵水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要求被执行人尽快将涉案土地恢复原状返还给申请执行人,但因双方矛盾较深被执行人迟迟不予履行义务,考虑到如不及时清除地上附着物将会给申请人造成更大的损失,执行法官决定强制清除涉案土地地上附着物。
执行法官经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实地勘察现场情况,制定强制执行方案,组成安全保障、医疗救护、证据保全、工作维稳、后勤保障等小组。10月23日上午,执行法官按照预定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冒雨前往执行现场进行强制执行。在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向人大代表简要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和执行流程后,执行现场总指挥宣布强制执行活动开始,执行干警便按照现场状况各自分工,迅速部署到位,并制作全过程影像记录,整个现场有条不紊。最终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见证此次执行活动,让我们深刻体会到执行工作不易。”海南省人大代表和黎安镇人大主席对陵水县法院此次执行活动表示高度肯定,同时提出希望法院再接再厉,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作为人大代表也将认真履职,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下一步,陵水县法院将继续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法院、走近法官,积极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监督司法活动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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