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卢博宇)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县公安局强制执行,成功执结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清除了涉案土地附属物,将近15亩侵占地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管理、使用,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
2005年,申请执行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荣分公司由于内部产业结构调整,未能及时对位于山荣某地的土地进行开发耕种,被执行人韦某未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擅自非法侵占将近15亩国有土地。申请执行人多次要求被执行人停止非法侵占,但被执行人以已经在这块地上种了很久经济作物,并拿出与涉案标的地不符的承包证据,多次拒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请求。申请执行人无奈选择诉至法院,乐东县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停止侵害,返还土地。被执行人不服提出上诉,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乐东县法院的判决。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韦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乐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清除涉案地上的附属物,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发出公告并张贴于执行现场,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公告期届满,被执行人仍置之不顾。
近日,乐东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联合公安部门到达山荣某队涉案地执行现场,对涉案地上附属物进行清除。经4小时的联合作业,顺利执行完毕,成功将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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