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梅艺馨)为深入落实“护苗”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全面综合履职,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执行监督,防脱管漏管,保障社区矫正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更好融入社会。近日,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云林带领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干警分别到澄迈县金江司法所、老城司法所、中兴司法所、文儒司法所、仁兴司法所5个司法所,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活动。
监督活动中,检察干警认真细致查阅了辖区在矫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档案,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定期报到、请假外出以及参加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等情况;重点了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接收、矫正、管理、解除等工作开展和相关政策执行情况,有无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融入正常社会生活的矫正措施。并就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在矫正帮教、日常管理等方面不同特点、工作难点和部门间协调配合等问题与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进行深入讨论交流。
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澄迈县检察院向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通过检察监督,有针对性地消除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问题和不足,有效预防在矫未成年人再犯罪。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根据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特点、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量身定制”个性化矫正方案,在未成年对象与成年对象之间体现出社区矫正措施的差别性,采取针对性矫正措施,以便全面、有效、科学地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矫治工作。
下一步,澄迈县检察院将继续以预防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引导其顺利回归社会为重点,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工作方式方法,以高度社会责任感,履行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司法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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