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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县法院:巡回法庭下乡村 庭审普法同进行

2023-11-17 12:11:32  作者:余庆鹏 邓文君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100

  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邓文君)为进一步提升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县域内交通事故案件的发生。11月14日上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叶洪带队在保亭县三道镇三弓村委会,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开庭审理一起涉危险驾驶罪案件,村委会干部、网格员及部分村民代表参与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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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22日,被告人黄某清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同向碰撞到停放在路边的混凝土搅拌车尾部,造成黄某清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的事故。经提取血液送检,黄某清血液酒精含量为16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交通事故认定,黄某清负事故主要责任。

  保亭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副院长王叶洪立即与被告人黄某清取得联系,通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得知黄某清已年近70岁,并且患有严重腿疾,无法独立行走。为尽快办结该案,法官助理、书记员前往黄某清位于三弓村委会什南办村的家中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并与村两委干部协商在村委会对黄某清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巡回审理。

  在王叶洪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一些列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黄某清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因该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庭宣判:被告人黄某清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庭审结束后,王叶洪联合三弓村委会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普法宣讲,以本次巡回审判的危险驾驶案件为切入点,为村民介绍了县域内道路交通安全案件的典型案例,分析了县域内道路交通事故易发的原因,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索赔程序及审判流程,并针对村民们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一一答复。王叶洪指出,保亭位于海南中部山区,民风朴素热情好客,餐桌上不乏美酒作伴,但是,要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亭部分道路情况复杂、来往车流量较大、交通事故易发,村民们应当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充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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