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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检察院:“未爱”贡献检察力量 迷途少年重返校园

2023-12-01 10:34:01  作者:余庆鹏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480

  本网讯(余庆鹏)“检察官,谢谢你们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会好好珍惜机会,不再以身试法......”近日,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捷报频传,先后有2名涉案未成年人在附条件不起诉后重返校园,其中一名更是在今年的高考中取得较好成绩,走进大学,开启人生新篇章。

  小王(化名)伙同朋友抢走他人手机,涉嫌抢夺罪。因犯罪情节轻微、涉案金额小,小王又是从犯,屯昌县检察院依法对其做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设置了考验期。

  小王不善于表达,与父母间缺乏交流沟通。考察期间,检察官以亲职教育为主,依托司法社工进行专业指导。很快,小王与其父母的亲子关系得到改善,小王的父母也露出开心的笑容。

  “法治春雨,润护新苗。”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屯昌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依法惩戒,注重教育感化,把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用心用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小黎(化名)通过言语暴力威胁抢走他人手机,涉嫌抢劫罪,被屯昌县公安局移送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官全面审查案情后了解到,小黎刚刚参加完今年的中考,按平时的成绩是完全有可能考上职业中学,如果一捕了之,那么出成绩后小黎接下来的填报志愿肯定是赶不上,进而影响到他的入学。得知该案情节较轻、涉案金额小,且小黎认罪悔罪态度诚恳,检察官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小黎在不捕后顺利成功考上职业中学。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联合司法社工对小黎开展社会调查,全面掌握其成长经历、心理状态、性格特点和社会交往情况,了解其作案心理历程,作为后续是否对其依法起诉作为判断依据。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仅是办案,更重要的是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在依法对小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为更好地把帮教工作做到实处,屯昌县检察院整合社会资源,为小黎量身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在考验期内对小黎开展亲职教育、法制教育、家访、社会拓展等帮教活动,促进小黎对自身问题的反思,改善认知,挖掘潜能,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开始新的生活。同时明确告知小黎及其家长,在考验期内,涉案未成年人要严格按照帮教方案,履行相应的义务,一旦违反规定,或再次触犯法律,依然会被提起公诉,并向其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

  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经考察,小黎在考验期内均能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未实施新的犯罪,且经过多方的联合帮教和小黎自身的努力,小黎与父母关系得到了改善,懂得了承担家庭责任,树立了正确的法治观念,也不再与沾染了不良行为习惯的社会青年交往。屯昌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小黎作不起诉处理。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力量凝心聚力构建综合性保护体系。2022年至今,屯昌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县法院、县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宣传和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县公安局、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制定《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细则》、《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法》、《关于关注困难妇女儿童群体加强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屯昌县检察院将进一步立足司法保护,把检察能动履职贯穿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努力实现‘1+5>6’,更好地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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