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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300余万元!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竞技体育处原处长麦某一审被判9年

2023-12-01 17:39:41  作者:霍凯 朱家震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320

  本网讯(霍凯 朱家震)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竞技体育处处长麦某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麦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对麦某上缴的全部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22年,被告人麦某相继担任海南省体育赛事中心副主任、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群众体育处处长、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群众体育处处长、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竞技体育处处长等职务。在此期间,其利用担任以上职务的便利,在组织赛事活动时,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取财物共计人民币1309.1万元,其中未遂100万元。

  陵水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麦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财物共计1309.1万元,其中100万元属未遂,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麦某受贿犯罪已经着手实行,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其中100万元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麦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麦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1209.1万元,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麦某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209.1万元已全部退缴,依法应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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