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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学习两高两部印发的四个“意见”

2019-04-16 10:50:55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符浩)近日,昌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19年第七次检察委员会会议,集体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四个意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杨主持会议,副检察长、专职委员以及其他检委会委员参加会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入额检察官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黄杨检察长结合昌江县实际对四个“意见”逐条进行了解读。检委会委员们围绕着四个“意见”中的关键要素,结合自身的办案经历一一发表了学习体会。列席人员一致表示,四个“意见”的出台犹如一场及时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需要多看多学多研究。
  
  黄杨强调,要以中央督导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持续加大涉黑涉恶案件侦查、审理和执行监督力度,对在办案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要及时移送纪委监委。
  
  会议要求,一是要“学早一步”,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本部门干警学习研究,尽快熟悉四个“意见”;要“学深一层”,与手中正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以“意见”指导办案工作;在实践中遇到难点,要逐级上报,加强把关,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各项办案工作。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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