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许莹)据了解,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主动服务大局,助推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工作。为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和社会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近日,屯昌法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首份扫黑除恶司法建议书。
2018年3月26日,屯昌法院审结了被告人王东方、周乃忠、符才花、王龙聪、陈位阳、陈春英、陈英良、昌运培寻衅滋事一案。该案中,王东方、周乃忠等八名被告人为达到长期垄断屯昌县屯城镇农博城瓜菜批发市场的目的,多次纠集他人任意打砸、损毁同在农博城从事瓜菜批发生意的外地商贩陈高林的瓜菜及运输瓜菜的车辆,且王东方、符才花还伙同周乃忠等人殴打陈高林,造成陈高林轻伤一级的后果。虽然上述被告人已受到法律严惩,但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屯昌法院发现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过程中存在巡查方式过于单一、监管力度过于松懈对外地商贩的保护措施不足、对果蔬的市场价格监测不够、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力度不够等四个方面的问题。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和瓜菜商贩权益,维护良好的瓜果蔬菜市场经济秩序,屯昌法院向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如下司法建议:
一是建立果品、蔬菜批发市场巡查制度。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果品蔬菜的批发环节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消除公平交易方面的稳患。
二是建立果品、蔬菜零售价格的监测平台。安排专人对县城所有果蔬价格进行采集并与其他市县做同类分析,定期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监测结果,及时打击强迫交易、哄抬物价、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外地商贩退市等违法行为,铲除“菜霸”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是建立常态的市场管理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执法监管沟通与协作机制,自觉查找管理方面的存在问题,对涉及市场交易的治安和刑事案件积极参与配合,努力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四是开展经常性的普法活动。以多种举措开展普法宣教活动,将普法宣教活动常态化,逐步树立经营者依守法尊法经营理念,自觉维护市场公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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