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为进一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联合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座谈会。屯昌县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卫健委等七个部门领导应邀参加,并共同会签了《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会上,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专委胡俊东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召开本次强制报告制度工作座谈会的背景和目的,并指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所在,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屯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宁丽汇报了2020年5月以来屯昌县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情况,从开展综合履职助推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依法移送违法线索、多形式宣传强制报告等方面介绍了屯昌县检察院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情况,同时指出当前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通过加大普法宣传、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和建立工作机制等方面贯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计划。各参会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进行充分交流,达成共同推动强制报告制度的共识。
会上,各参会单位还共同签署《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共6章32条,详细规定了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列举需要强制报告的情形,进一步细化强制报告制度的程序内容和责任追究等。
下一步,屯昌县检察院将以“护苗”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凝合力、聚共识,推动强制报告制度靶向聚力、精准施力、持续发力,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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