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符琳 范煜)4月16日上午,洋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飞等39人涉恶势力犯罪团伙系列案。据悉,该案是“扫黑除恶”以来,洋浦开发区的第一起涉恶势力案件,且涉案人数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
庭审现场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飞等人持械参与聚众斗殴、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导致人员受伤、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触犯了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另同案被告人王某还犯有电信网络诈骗等罪行。
庭审现场
2018年1月14日凌晨,洋浦西浦村的王某飞和王某保等人与洋浦南方村的李某国、李某威等人在洋浦经济开发区苏荷酒吧娱乐时产生矛盾,王某保、王某耀与李某国、李某永等人因打架结怨。同年1月20日凌晨,被告人王某飞、王某力、王某保等人在微信群“西浦青年横着走”里发布约架信息,纠集西浦村数十名青年与李某威、李某国等南方村青年相约斗殴,双方持械在洋浦凯森物流公司附近进行斗殴,在撤离过程中,对小轿车和电动车进行砍砸、烧毁,造成了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
2017年4月14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王某飞与被告人王某尧、被告人王某亮等人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呀诺哒酒吧饮酒。因不满工作人员打开灯光,停止播放音乐,王某亮伙同王某飞等人在酒吧内抛砸啤酒瓶,造成酒吧大显示屏幕部分损毁,并与前来制止劝阻的人员发生肢体冲突。经价格鉴定,被损液晶拼接屏价值人民币11058元。
2017年10月15日凌晨0时40分许,被告人王某尧与被告人王某亮、王某晔等人到洋浦经济开发区“本色酒吧”喝酒娱乐时,与同在“本色酒吧”娱乐的王某强等人发生了言语争执,双方人员互相持酒瓶向对方人员进行击打,致王某晔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王某晔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庭审现场
据了解,洋浦法院此前召开了26次庭前会议,力争用2天时间将该案审理完,并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