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老人落入诈骗陷阱 海口民警紧急帮助止损

2023-12-18 12:04:33  作者:刘慧 梁译丹 李小鹏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190

  本网讯(刘慧 通讯员 梁译丹 李小鹏)“实在太感谢你们了,幸好你们及时制止,否则我这卡里剩下的4万元养老钱都会被诈骗分子给骗光。”近日,一名居住在海口市海甸岛白沙门村内的“候鸟”老人王女士(化名),遭遇网络诈骗。骗子冒充某市的“反诈民警”,称老人的银行卡涉嫌洗钱,要求其将钱转入指定的“安全账户”。就在老人操作之际,海口市公安局红岛海岸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紧急止损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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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7日,王女士接到电话,对方自称是某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的工作人员,称王女士名下的银行卡涉嫌洗钱犯罪,要求其配合调查。在骗子的指引下,王女士一边与骗子保持联系,一边按照对方指令输入有关信息。

  “你现在可能遭遇了电信诈骗,请立即挂断电话!”红岛海岸派出所民警在接到预警指令后,迅速拨通王女士的电话。可是此时的王女士已经被骗子“洗脑”,对骗子深信不疑。在电话劝阻无果后,红岛海岸派出所立即安排社区民警前往王女士住所进行上门预警。

  到王女士家中后,民警发现其仍在周转资金,企图再次向骗子转账。看到此情况,民警当即上前阻止王女士的行为,并告知其来意。在经过一段时间劝说后,王女士终于幡然醒悟,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诈骗。

  随后,民警现场给王女士讲授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的安防知识,并结合辖区近期发生的典型电诈案例,向其讲解“冒充公检法诈骗”的诈骗手段及防范措施。民警告知王女士要牢记“不听、不信、不转账”的反诈警示,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警方提醒:

  1.公检法机关办案时会当面向当事人出示工作证件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绝对不会通过网络给当事人发送通缉令、逮捕证、拘留证等法律文书,更不会要求当事人转账汇款。

  2.公检法机关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是通过电话、QQ、微信、网络等办案、做笔录的“公检法机关”,都是诈骗。

  3.个人信息要保护好,尤其要警惕陌生人的“屏幕共享”邀约,严防泄露自己的隐私信息,特别是银行卡密码、验证码。

  4.如一旦发现被骗,要保留证据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的派出所报警。

  [责编: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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