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汉江 通讯员 曹双燕)为净化未成年人生活环境,依法惩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展示打击成效、警示不法行为。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布9起违规接待、违规雇佣、违规售酒给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案件一
2023年2月19日,白沙县公安局桥南派出所在开展旅馆业例行检查中,发现白沙牙叉金某某精品旅租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个必须”的要求,给旅客办理入住的违法行为。桥南派出所依法对该旅馆进行查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旅馆作出罚款500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件二
白沙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在开展旅馆业例行检查中,发现牙叉镇某某豪酒店于2022年3月至4月期间,某荣旅馆于2022年7月至8月期间,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和安全巡查制度,造成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白沙县公安局依法对该两家旅馆做出停业整顿7日并处罚款1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件三
2023年5月1日,白沙县公安局牙叉派出所在开展旅馆业例行检查中,发现白沙牙叉某捷酒店员工符某婷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个必须”的要求,给旅客办理入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白沙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处罚款500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件四
2023年5月1日,白沙县公安局桥南派出所在开展行业场所清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牙叉镇某朝养生会所存在违规聘用未成年人员工的违法行为,随即将该名未成年人及会所负责人带回派出所制作笔录,并将该案件线索移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案件五
2023年5月16日,白沙县公安局牙叉派出所在开展旅馆业例行检查中,发现白沙牙叉某艺商务酒店员工邱某珠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个必须”的要求,给旅客办理入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白沙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件六
2023年7月7日至8日,白沙县公安局牙叉派出所在开展旅馆业例行检查中,发现白沙牙叉某美酒店员工洪某、于某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个必须”的要求,给旅客办理入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白沙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二人分别作出处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件七
2023年7月8日,白沙县公安局牙叉派出所在开展旅馆业例行检查中,发现白沙牙叉某文休闲旅馆负责人黄某玉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个必须”的要求,给旅客办理入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白沙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件八
2023年8月11日,白沙县公安局邦溪派出所在开展行业场所清查整治行动中,发现邦溪镇乐某某养生馆存在违规聘用2名未成年人员工的违法行为,随即将该2名未成年人及养生馆负责人带回派出所制作笔录,并将该案件线索移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案件九
2023年10月11日,白沙县公安局桥南派出所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排查整治时,发现白沙学校周边某茂商行存在违规售酒给2名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随即将该2名未成年人及商店负责人带回派出所制作笔录,并将该案件线索移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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