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家震 霍凯 通讯员 邢莉莉 廖茹奇)近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创新执行工作思路,以“流水养鱼”的方式快速执行和解一起涉及2.54亿余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严格履行,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帮助被执行人渡过了难关。
申请执行人某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国际信托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某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旅游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某旅游公司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某信托公司向三亚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团队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多个账户。随后,被执行人立即向法院表示,被冻结的账户中包括日常经营账户,这些账户一旦被冻结,可能会使得公司资金链断裂,影响后续生产经营,希望法院能够暂时解除对公司账户的冻结措施,给予履行宽限期。经执行法官进一步沟通了解,在强制执行前,该案的被执行人已履行了涉案部分借款1亿元,且目前仍有正在开发建设的项目,公司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
法官综合权衡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与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一方面释明“竭泽而渔”可能会导致双方两败俱伤的道理,另一方面建议恢复被执行人“造血能力”督促履行,积极协调双方商议还款事宜。经过多次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延期履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分4次支付剩余款项。此后,被执行人以实际行动充分表达了还款诚意,严格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纠纷就此得到实质性化解。
诚信是企业发展中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制胜法宝,只有诚信经营,方能保证企业健康发展。三亚中院巧用“流水养鱼”的方式促履行义务,不仅可以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从而实现多方“共赢”。下一步,三亚中院将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在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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