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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中院发出首份《信用修复告知书》 助力企业信用修复

2023-12-27 16:01:27  作者:朱家震 霍凯 邢莉莉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190

  本网讯(朱家震 霍凯 通讯员 邢莉莉)近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首份《信用修复告知书》,帮助企业消除信用负面影响,恢复生产经营活力,起到良好社会效果。这是三亚中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企业信用修复的又一创新务实举措。

  在办理张某与海南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农业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经审理判决某农业公司向张某支付劳务费8182元。判决生效后,某农业公司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金钱义务,权利人张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3月1日,三亚中院立案执行,执行团队依法对某农业公司采取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失信人员名单等强制措施。在本院协调督促下,被执行人某农业公司主动履行完毕。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履行完毕后,为避免执行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三亚中院依法向该公司出具《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书明确了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不应再因该案对该公司予以信用惩戒。

  据了解,失信惩戒是引导社会成员诚实守信的一种手段而非目的,对积极履行义务的企业进行“修复信用”,是降低执行措施对其负面影响的一种新方式。下一步,三亚中院将深植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探索信用保护、信用修复和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和帮助失信人主动纠错、重塑信用,鼓励更多企业依法诚实守信经营,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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