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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内“捡拾”他人财物 一男子涉嫌盗窃被海口警方抓获

2024-01-03 10:38:24  作者:刘慧 李小鹏 梁译丹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400

  本网讯(刘慧 通讯员 李小鹏 梁译丹)近日,海口市公安局红岛海岸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戚某乘坐网约车时,有意“捡”走了上一位乘客遗落的挎包且拒不归还,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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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16日18时许,红岛海岸派出所接到群众刘女士(化名)报警称,其刚刚乘坐网约车后,将挎包落在了车上,包内有数千元现金、充值卡等财物。

  根据刘女士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查询到网约车车主信息并联系上了车主本人,但车主在车上来回找了几轮都没有发现刘女士遗失的挎包。

  民警初步推测,刘女士的挎包有可能是被下一名乘坐该网约车的乘客捡走。随后,民警根据车辆行驶轨迹和周边视频监控分析,追查到“捡”挎包的男子戚某。经民警与戚某联系,其拒不承认在网约车上“捡”到挎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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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8日13时许,民警将戚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起初,戚某仍狡辩其没有见过刘女士的挎包,但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戚某最终如实供述了其实施盗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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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戚某交代,其一上车便看见了刘女士落下的挎包,打开看了后发现里面有数千元现金,便见财起意,自以为在网约车上“捡”到他人财物不算违法犯罪行为,在到达目的地下车时将刘女士的挎包一起带下了车。而后戚某将包内的值钱物品抽出,将挎包丢弃在了附近的垃圾桶。后民警根据戚某供述,在其家中搜出了部分还未使用的赃款。

  目前,戚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移交至海口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广大市民要积极践行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将捡到的遗失物、遗忘物及时归还失主或上交相关部门。同时,在外出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

  [责编: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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