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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检察院“未蓝”工作室在全省基层检察院特色品牌建设成果展示会中荣获“三等奖”

2024-01-06 14:30:23  作者:施建兵 陈露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320

  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 陈露)近日,海南省基层检察院特色品牌建设成果展示会隆重举行。海南省基层检察院共报送特色品牌34个,经过激烈的角逐,琼海市人民检察院“未蓝”工作室以第四名的成绩荣获“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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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一为未成年人,二为未成年人之未来。“蓝”,一是检察之蓝,身着蓝色制服的琼海检察人,以检察履职、惩教结合、溯源治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大海之蓝,象征琼海检察人以“海”之广博胸怀,教育、感化、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似“海”之浩瀚无垠,全力救助,综合履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天空之蓝,象征琼海检察人协同各方力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六大保护”融合,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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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琼海市检察院“未蓝”工作室自创建以来,以“两率先一推动”预防性侵,筑牢“未蓝防线”。“未蓝”工作室率先在全省开展“女童保护”一校一讲师工程,率先将防性侵教育课程纳入法治教育读本、固定课时,累计开展1700余场防性侵课程,受教育学生约9.67万人,实现防性侵教育专业化、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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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驻巡讲相结合”普法,传递“未蓝声音”。“未蓝”工作室选派20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组成“法治巡讲团”队伍,讲授法治课428场,受教育学生10.25万人;选派48名青年干警组建“法治驻讲团”,依托未检法治教育基地,为144批1.02万名中小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扣好法治“第一粒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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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六个聚焦”净化环境,共建“未蓝家园”。针对未成年人文身、托管机构无照无证经营、旅馆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经营主体违规雇佣未成年人、医疗机构违规开展诊疗等乱象,“未蓝”工作室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形成“1+5>6”的社会保护合力。

  琼海市检察院“未蓝”工作室自创建以来,自觉扛起检察担当,砥砺奋进、行而不辍,倾情守“未”成长,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多项国家级荣誉。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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