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霍凯 朱家震)1月9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组织华中师范大学顺湖中学30余名学生到现场观摩被告人邱某、蓝某诈骗案开庭,“零距离”接受普法宣传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2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蓝某、邱某伙同他人在网络平台上虚构购买游戏账号,并冒充平台客服以出售游戏账号需缴纳保证金等为由骗取被害人将钱款支付到点券商提供的账号内,后点券商将诈骗款的70%转账给到被告人提供的微信账户。实施诈骗期间,蓝某主要负责冒充客服实施诈骗和联系点券商洗钱,邱某负责寻找被害人和提供收款码收款。
被告人蓝某及邱某在庭审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二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择期宣判。
观摩庭审后,顺湖中学法治副校长、立案庭庭长蒋海燕向学生介绍了人民法院的法庭设置、审判组织的构成、职责范围,并以本次诈骗罪的审判为切入点,向学生进行了普法宣传,引导学生在今后的学习与生活中做到知法、遵法、守法,劝告学生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时鼓励学生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们纷纷表示,希望以后有更多机会旁听庭审,通过零距离观摩,切身感受司法公正严肃的氛围,不断加深法律的信仰。
下一步,陵水县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发挥好“法治副校长”作用,持续开展护苗普法宣传活动,聚焦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强化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切实加强未成年人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以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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