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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法院:以“包点法官”为依托 谱写“枫桥经验”新篇章

2024-01-18 10:13:30  作者:施建兵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180

  本网讯(施建兵)近日,应陵水黎族自治县群英乡南平居邀请,包点法官李玉与陵水县法院专职调解员黄亚丽、南平居综治办的工作人员合力化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据了解,当事人凌某某与当事人彭某某、钟某某系同村村民。当事人凌某某饲养羊一百余头,放羊过程中,羊群不慎闯入当事人彭某某、钟某某的种植园中,致使当事人彭某某、钟某某种植的作物被毁坏,双方协商未果后,多次前往南平居进行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1月16日上午,李玉召集双方当事人在南平居再次进行调解。李玉跟双方当事人交谈后,发现双方存在两个争议焦点,一是凌某某认为彭某某与钟某某没有围住果园才导致羊群进入啃食,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双方对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

  了解情况后,李玉一行与案涉当事人一同前往果园、羊圈,现场勘查果树受损程度、事故发生原因并现场进行调解。在当事人家中,李玉向凌某某详细讲解了法律规定,在不断释明法理的过程中分别对双方进行调解工作,劝说双方放下过去积怨,尽快解决问题。最终,当事人凌某某同意赔偿彭某某1000元、钟某某500元,并表示在之后的放羊的过程中会注意看管,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当事人彭某某、钟某某也同意减免赔偿金额,亦表示在之后会把种植的作物进行围挡。至此,一起矛盾纠纷顺利得到解决。

  近年来,陵水县法院本号人民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依托“包点法官服务站”主动将法庭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在基层、在诉前。下一步,陵水县法院本号法庭将继续依托“包点法官服务站”,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准确把握和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新内涵,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努力创建符合新时代人民法庭要求的“枫桥式人民法庭”。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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