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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挽救迷途少年

2024-01-29 09:28:16  作者:王京锋 陈吟霜 梅艺馨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060

  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陈吟霜 梅艺馨)“我顺利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工作,每天都过得很充实,现在准备考取驾驶证,增强个人技能,我感觉到自己的各方面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真心感谢你们这段时间对我的帮教。”近日,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帮教对象小青(化名),在宣布不起诉仪式上对澄迈县人民检察院的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办案检察官说到。

澄迈县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挽救迷途少年

  据了解,小青是澄迈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案发时刚满17周岁,案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后,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认真查阅案卷材料,仔细核实案件细节,并多方开展社会调查,发现小青的父母对其疏于管教,小青法律意识淡薄,因交友不慎,在朋友的错误影响和蛊惑下,失足走上犯罪的道路。

  通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检察官一致认为小青在犯罪中主观恶意较小、系初犯、从犯,可以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从轻处罚。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情况,澄迈县检察院对小青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附条件不起诉不是案件的终点,而是“帮教”工作的延伸。自此,小青为期六个月的帮教考察工作在检察机关与村委会的共同协作下开始了。  六个月以来,澄迈县检察院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定期对小青进行跟踪帮教。一对一随时了解小青的思想动态,面对面沟通为小青解决生活与工作的困惑,常态化法治教育帮助小青树牢自律守法意识,定期心理疏导激发小青心怀正能量,通过一系列措施不断提升涉罪未成年人的学习与认知水平,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帮助小青“零障碍”回归社会。

  同时,澄迈县检察院做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构建“检-村-家”协同教育模式。小青家在农村,父母十分传统,平时忙于生计,认为孩子不爱说话比较老实,于是以“放养”方式抚育小青,对其疏于正面管教,也未做到定期良性沟通。

  帮教期间,检察干警与村委会干部找准家庭教育症结,在对小青进行帮教的同时,也对小青家长开展多次家庭教育指导,通过不断地沟通,家长认识到自己的教养方式早已不符合时代发展和孩子的身心特点,于是反思自己的管教方式并逐步改变自己与孩子的相处模式和沟通模式,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与村委会,开启协同教育,以增强小青的家庭责任感与社会责任感。

  “孩子的生活已经步入正轨,现在比之前成长进步了很多,我也学习了不少教育孩子的方法和相关法律知识,现在和孩子相处得很融洽。我非常欣慰,也非常感谢你们的付出,我希望孩子今后能够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小青的父亲真情感慨到。

  下一步,澄迈县检察院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扎实开展各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未成年人案件,惩戒犯罪的同时将注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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