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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

2024-02-01 16:40:25  作者:余庆鹏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2110

  本网讯(余庆鹏)近日,屯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全文共计13条,主要从五个方面对加强检察建议工作作出了规定。

  《决定》指出,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机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重要途径、参与县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当充分认识检察建议的法定性、重要性,切实维护检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依法支持配合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检察建议工作,共同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全面推进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检察机关应当加强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通报反馈等制度,探索建立检察建议与行政建议、监察建议、司法建议贯通联动机制。

  《决定》明确了制发检察建议的依据、应当严格遵守的原则和检察建议的类型与范围,强调检察建议的规范性、必要性、合法性和说理性,要求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应当坚持依法严谨、准确及时、必要审慎、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科学论证、充分说理、文书规范、明确具体、精准可行,以检察建议自身质量过硬实现检察建议刚性。明确了配合支持机制、抄送通报机制、组织听证论证等措施促进检察建议落实,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被建议单位不协助配合调查核实,对检察建议不接收,在规定时限内不回复,无正当理由不整改,或者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检察机关可以将相关情况报告上

  《决定》进一步明确人大常委会监督和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检察建议工作的方式,以实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推动检察建议有效办理。指出县级人大常委会应当根据情况,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或者专题调研等方式,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检察建议工作,督促有关机关落实检察建议。

  据了解,2023年,屯昌县检察院共发出各类检察建议81份,在服务屯昌发展大局、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增进人民福祉等方面作出了应有贡献。下一步,屯昌县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决定》为契机,依法能动履职、守正创新,落实“抓前端、治未病”要求,充分发挥检察建议诉源治理功能,以更高水平的检察建议助推更高层次的法治屯昌建设,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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