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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县检察院联合对存在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

2024-03-05 08:51:02  作者:余庆鹏 吴乔敏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200

  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吴乔敏)为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引导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走上正途,提升未成年人家长监管意识。3月1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深入保亭县新星中学对30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学生及3名家长开展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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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座现场,保亭县检察院干警针对在场未成年人存在的文身、逃课、盗窃、结识不良人员和网恋等行为,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和讲解实际办理的案件以及未成年人常见罪名向在场未成年人及家长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界定、危害及相关干预措施,告诫在场未成年人远离电信诈骗,不要因小钱而出借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避免身陷电诈陷阱,远离社会不良人士,警惕新型毒品,拒绝“嗨局”邀约,避免陷入毒品陷阱。同时,结合性侵案例引导在场学生辨别性侵行为,不要因为小恩小惠替坏人隐瞒伤害行为,不要因为外表而陷入网恋陷阱,不要与同学进行经济上攀比,树立正确的恋爱观、价值观、人生观,走好自己的人生路。并告知在场的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监管,为孩子购买正规的性教育毒品,给孩子进行正确的性教育,当孩子遭遇性侵害的时候,不要责备孩子,及时安抚孩子并报警,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了解孩子的社交情况,帮助孩子净化朋友圈,引导孩子走在正途上。

  下一步,保亭县检察院持续立足检察工作职能,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重点,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引导教育未成年人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积极主动以司法防护融入五大保护,不断提升护苗专项行动质效。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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