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朗小团)近日,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那大镇中兴大街某酒吧路段进行酒驾治理。过程中,一辆琼A0***S牌的小型汽车向执勤点驶来,执勤民警随即对驾驶人李某鼎进行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经核查发现,驾驶人李某鼎分别于2018年10月、2023年11月在儋州辖区内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被依法处罚款2000元、行拘7日并吊销驾驶证,此次是第三次被查。
根据相关规定,儋州交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鼎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20日,且二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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