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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法院公开审判首例贩卖依托咪酯毒品案件

2024-03-14 15:21:03  作者:施建兵 李昌琴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320

  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 李昌琴)近日,琼海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贩卖依托咪酯的涉毒案件公开宣判,这是自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国家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药物管控以来,琼海市法院审结的首例贩卖依托咪酯毒品案件。

  被告人黄某某有吸食电子烟,2023年9月份通过抖音知道“上头”电子烟烟弹内含有毒品依托咪酯,仍于2023年10月1日向上家购买,当日分三次贩卖给三人共获利550元。

  次日,公安民警抓获黄某某和一个购毒人员,并查获部分电子烟弹。经检验、鉴定,扣押的电子烟弹均检出依托咪酯成分;购毒人员、黄某某的毛发样品或尿液中检出依托咪酯成分。

  琼海市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根据被告人黄某某贩卖毒品的次数、折算后的克数,综合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态度等依法对黄某某作出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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