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为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关键作用,有力实现“审理一案、宣传一片、影响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进一步促进法治观念深入人心。3月25日下午3点,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毛阳人民法庭在毛阳镇毛辉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毛阳镇政府、毛阳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毛辉村委会干部代表、“法律明白人”及附近的村民现场旁听。
在庄严的国徽下,随着一声清脆的法锤声,巡回法庭开庭。该案系原告毛辉村村民王某福三人诉同村被告王某拖欠劳务费及垫付款12919元,被告因故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缺席审理。庭审过程严谨有序,旁听人员“沉浸式”旁听了庭审全过程。庭后,被告联系法官表示愿意还款,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将于2024年5月1日前还清欠款,双方握手言和。至此,欠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在场旁听的群众也都为巡回开庭和现场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随后,承办法官就地为旁听人员开展了一次普法宣传课堂,发放学习宣传民法典、防范非法集资及离岛免税“套代购”、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等普法宣传资料,针对大家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疑答惑,鼓励大家积极学习法律知识,人人争做“法律明白人”,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线。
下一步,五指山市法院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坚持将巡回审判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形式和抓手,用最直观的庭审现场、最生动的法治宣传,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好“枫桥经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联合相关单位全力做好诉源治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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