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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审判团队建设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乐东法院积极探索内设机构改革下的审判团队建设

2019-04-24 17:29:00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王一茗)据了解,审判团队模式是对法院人力资源配置机制的优化,也是对审判职权配置和审判管理精细化的创新探索。乐东法院作为海南省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法院之一,积极探索审判团队建设,建立起以法官为主,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的专业审判团队,同时通过优化审判资源、完善运行机制、创新审判管理,激发团队活力,提升审判质效。
  
  自进一步优化审执团队配置后,乐东法院审判质效得到稳步提升。2018年,法院收案4002件,结案3713件,同比分别上升10.98%和7.34%,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提高7.86个百分点,发改案件数同比下降26%,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40%,同比上升27%,终本率同比下降45.2%,实际执行到位率同比上升13%。2019年1—3月,在收结案同比上升30.63%和44.5%的情况下,结案率同比上升2.1%,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下降12.5天,同期涉诉信访率降幅6.58%,促进了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优化资源配置 科学组建审判团队
  
  乐东法院结合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并综合考虑近五年全院案件受理情况、原业务庭室实际收案情况、法官办案情况等因素,在人员总数不变的前提下,区分不同审判领域,推进审判资源优化组合。出台了《审判执行团队建设方案(试行)》,建立以案定员、配置审判团队方案及差异化的审判绩效考核机制。目前,按照法官与助理、书记员的不同配置形成了“3+1+N”、“2+1+N”、“1+N”等团队模式,突显团队的专业化、梯次配备特色,适应当前案件日趋新型化、复杂化和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坚持从严择优原则,挑选办案能力强、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7名法官担任团队负责人。同时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将其他法官在审判团队中进行适当调配,实现了优势资源向审判一线集中、核心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最大限度发挥团队的战斗力。如执行局下设2个团队配备了5名年轻法官,确保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同时更加注重发挥辅助人员职能作用,将8名法官助理优先配备到家事少年、劳动争议、房地产、速裁等专业性审判团队中,承担组织庭前调解、证据交换质证、参加庭审活动、起草裁判文书等职责,提升团队的综合实力。
  
  审判团队既不是内设机构,也不等于审判组织,不受机构编制影响,可因事而设、因案而设,可根据具体情况变化类型、撤并组合,实施灵活应对审判工作发展和案件变化的资源配置方式,便于提高团队运作效率。如针对2018年涉商品房纠纷爆发的实际情况,乐东成立了房地产专业审判团队,妥善处理了涉及美好中和、国信龙沐湾、金地房地产、金茂源等系列纠纷案件202件,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充分发挥了团队专业审判优势。
  
  规范运行机制 提升审判团队效能
  
  乐东法院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民一庭、民二庭、刑事庭、行政庭4个部门合并成立为综合审判庭。一是压缩管理层级,在综合审判庭运行模式下,将审判团队作为基本管理单元和办案责任主体,配套完善以团队为单位的绩效考核和管理制度。具体到团队内部,院领导直接管理审判团队,各审判团队法官直接对院领导负责,最大限度地缩短管理链条,提升审判管理的针对性和精细化程度。二是突出团队法官独立裁判,设立“法官工作室”,以法官为核心,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赋予独任法官、合议庭相关完整、独立审判权限,确保主审法官、承办人、审判长“三合一”,促进审判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团队自我职责,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将案件审理与团队事务相分离,制定团队职责清单,在团队管理上给予团队负责人充分自主权,团队负责人有权自行确定和调整团队成员工作量和评价标准,同时对团队工作业绩负总责。
  
  同时,按照专业化审判的要求,乐东法院充分考虑法官办案能力、经验和特长等因素,组建了“2+N”、“1+N”审判团队模式,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推动案件的专业化、精细化审理。一是巩固专业化审理,改变过去不分案件类型的“全科医生”办案模式,合理确定每个团队主要审理的案件类型,确保各审判团队工作量相对均衡。如涉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房地产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类型案件分别归口不同审判团队,实现法官“审有所专,案有所精”。同时配套建立专业陪审机制,在建设工程、保险、医疗、家事等审判领域吸纳相关专业人士作为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调解,实现了1+1>2的效果。二是专注特色领域,成立“速裁”、“家事少年”2个特色审判团队以及“集约执行”、“重案执行”2个特色执行团队,打破原有按照刑事、民事等具体案件类型划分专业团队的做法。如家事少年审判团队实行婚姻家庭、少年犯罪的民、刑“二合一”归口审理,2019年1-3月办理案件75件,结案31件,其中调解12件,撤诉9件,调撤率达67.74%,同比上升11.45%。三是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实行立案初分和团队细分两级分流机制,大力推动简单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复杂案件“细调精判”。在立案庭设立由青年法官为主体的民事案件速裁团队,负责“过滤”全院的民事案件,对简单案件先调快审,复杂案件及时移送专业审判团队进行精细化审理。该团队以占比6%的法官分流审结了院本部超过50%的民事案件,民事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了近14.5天,提升了审判效率。四是坚持难案领导办理,将院领导、审委会委员编入审判团队,明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回重审、再审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办理,切实发挥资深法官的示范引领作用。2018年至2019年3月,院领导审理案件650件,占全院案件数的29.4%。
  
  除此之外,乐东法院还强调,要明确团队成员角色定位。一是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主审法官在团队中的主体作用,将与日常审判工作相关的管理职权交给主审法官,允许其对法官助理、书记员等辅助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做出个性化设计,并享有对团队辅助人员进行工作调度、业务监督、考核建议等管理职权。二是明确法官助理与书记员职能,厘清法官助理、书记员与法官组成的三角结构中各自权限。同时实行辅助人员分级管理和分层培养,进一步明确权责、优化分工,不断提升团队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
  
  乐东法院还十分注重团队人员交流。一是建立轮岗交流机制,出台《干警轮岗交流办法》,结合审判团队组建,推动了同一岗位工作近5—10年的9名法官轮岗交流,同时根据需要,法官可在各个团队之间合理流动,强化多岗位锻炼,提升团队的生机活力。二是建立传帮带机制,结合全院50岁以上老法官和35岁以下青年法官较多的实际情况,在审判团队和合议庭的组成上,注重新老搭配,由老法官与青年法官结对子,加强对青年法官在接待当事人、庭审驾驭、主持调解、文书制作等方面的指导,提升青年法官的专业化水平。三是建立培养机制,出台了《青年法官办案暂行规定》,加强复合型、通识型法官的培养,对二级以下法官轮岗交流和办案比例进行了规定,同时根据收案情况,适时调整团队办案的类型,使团队既专业于类案审理,又可适当办理其他类型的案件,锻炼团队法官的综合业务能力。
  
  建章立制 完善团队配套机制
  
  修改《分案规则》,改变过去按庭室为类别的固定分案机制,明确法官主办案件比例和指标,按照审判团队类别,实行随机循环分案,案件直接分到承办法官,确保分案均衡,充分调动了法官办案积极性,指定分案将全程进行留痕监督,从入口处防止腐败发生,提升司法绩效。
  
  出台了《审判团队人员权责清单》,厘清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的权责,给予审执团队充分自主权的同时,重点强化对团队负责人履职尽责的监督,使审判监督更加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完善团队负责人责任追究机制,在细化“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出台审执团队“负面清单”,明确“不可为”的范围与后果。团队负责人与分管院长直接签订廉政承诺书,畅通违法违纪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开展廉政风险问题情况分析和廉政风险防控实效评估,确保制度的刚性约束。
  
  结合审判团队组建,打破了按专业划分法官会议的模式,简化会议程序,增强法官会议的可操作性,除主审法官外,只需再邀合议庭成员外的2名以上法官就可以随时召开法官会议,开会场地不限,切实发挥法官会议业务讨论和咨询的平台作用,助力法官办案。一年来共召开法官会议14次,讨论案件17件。
  
  编纂了《案件办理裁判指南》《案件办理程序指南》《法官办案手册》,指导规范类案审理和案件办理流程。同时将近五年来3500份的裁判文书进行电子化处理,建立“乐知”类案库,发挥典型案例的借鉴、示范及指导功能,约束法官自由裁量权,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修改《绩效考核方案》,合理审定团队内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人员的基本工作量,健全完善涵盖质量、效率、效果等考评指标,建立具有可操作性、可量化、可比较的以团队为单位分阶段动态绩效考核体系,并与公务员年终考核挂钩,树立正确激励导向,调动团队成员积极性。
  
  为配合团队改革,及时对院党总支下设的8个党支部进行调整,将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组成“团队负责人(党小组组长)+其他员额法官(廉政监察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团队组合,集审判业务、党建工作、纪律作风“三位一体”高度融合的党建模式,确保党组织覆盖到每个审判单元。同时发挥支部和群团组织的作用,营造从优待警的工作氛围,确保队伍思想稳定。
  
  依托信息化建设 提升团队保障水平
  
  坚持需求导向,以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为基础,围绕智慧审判系统,辅助建成电子阅卷平台、诉调对接平台、“乐知”类案库、人民陪审员系统、送达系统、绩效考核系统,集在线阅卷、在线办案、在线送达、在线考核于一体,提升审判效率。
  
  配齐配强团队软硬件设施,建成执行指挥中心、法官在线调解室、云上法庭,为团队高质高效开展工作提供充足物质保障。
  
  推行审判辅助事务集约管理,成立送达中心和电子卷宗处理中心,负责送达、鉴定评估委托、电子卷宗扫描等事务性工作,实现团队工作“普遍减负”与“集约增效”。实行信息化系统日常运维外包,将院本部和派出法庭的电子卷宗同步扫描归档、材料收转工作外包,进一步释放人力资源,提升司法效能。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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