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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法院积极参与推动“无讼村(居)”创建

2024-04-07 09:30:11  作者:余庆鹏 陈晓萍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510

  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陈晓萍)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法治化、现代化,探索实践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月2日,屯昌县新兴镇无讼村(居)创建启动仪式于新兴镇政府举行。新兴镇领导班子成员,司法所负责人,派出所负责人,博文、沙田、下园、南岐、兴诗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治保主任,以及法院部分干警参加启动仪式。

2024-04-02 新兴镇无诉村(居)创建启动仪式 (103)

  启动仪式上,屯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再燕为博文、沙田、下园、南岐、兴诗村颁发了“无讼村(居)”奖牌。随后,屯昌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邱英富向参会人员讲解了无讼村创建情况。

  新兴镇党委书记刘阳震指出,无讼村(居)创建是屯昌县不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的一个重要方式,要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统一思想、基层法治力量和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真正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助推屯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沙田村支部书记许明义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沙田村将借助无讼村创建为契机,充分调动各种力量,继续加强乡村治理和普法宣传,引导广大村民以非诉方式就地、就近解决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王再燕就开展好“无讼村(居)”创建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以党建为引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建引领“无讼村”创建工作,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二要坚持团结协作。要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整合诉调资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联动,以源头治理为切入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和谐治理新模式;三要强认识抓落实。充分认识“无讼村(居)”创建活动的重要性,把创建“无讼村(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让群众的急难愁盼真正在家门口得到解决,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4月3日上午,王再燕一行还到南吕、南坤镇与当地党委书记就“无讼村(居)”创建进行沟通交流座谈。

  下一步,屯昌法院将以“无讼村(居)”创建为契机,不断探索和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新机制、新路径。积极联动,致力于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强化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让“无讼村(居)”品牌成为优化法治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的一张亮丽“名片”。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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