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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之名 依法捍卫烈士荣光

2024-04-07 09:48:00  作者:王京锋 梅艺馨 谭伟斌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480

  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梅艺馨 谭伟斌)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行6周年。为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与荣誉,保护烈士纪念设施,赓续红色血脉,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依法捍卫烈士荣光。

  澄迈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 辖区内的黄善藩烈士墓存在年久失修和墓体周边环境恶劣问题。相关职能部门未依法履行修缮保护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澄迈县检察院经依法调查查明:澄迈籍烈士黄善藩,其墓位于金江镇长安责任区库云村。经实地调查核实,黄善藩烈士墓缺乏有效保护:一是纪念碑字迹模糊不清,周围墓栏和墓台年久失修,存在裂缝和砖面损坏等现象。二是黄善藩烈士墓周边存在被随意丢弃的塑料袋、废弃口罩、肥料编织袋、零食包装袋等生活垃圾,以及砖头、水泥石块等建筑垃圾,枯枝烂叶和炮竹碎屑遍布周边, 严重影响瞻仰环境和氛围。

  为切实提升英烈权益保护效果,针对黄善藩烈士墓存在年久失修和墓体周边环境恶劣问题,澄迈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履行职责,依法修缮和保护黄善藩烈士纪念设施,维护黄善藩烈士墓瞻仰环境;建立互通联络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并加大对烈士陵园、墓园和红色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维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使英烈精神永放光芒。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尽责,在保持烈士墓整体原貌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进行修缮和更新。主要修缮内容包括:新立4块墓碑;对主碑进行刷新描红;围墙内及门口地板硬化;介绍墙移到门口处;修缮并粉刷围墙等。及时将烈士墓周边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保持烈士墓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并与烈士后人签订托管协议,将零散烈士墓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由烈士后人负责,共同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

  澄迈县检察院经过后期回访,发现黄善藩烈士墓内相关设施及周边环境整饬一新,烈士墓碑完整,碑文字迹清晰,园内整洁、庄严、肃穆,检察建议落到了实处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澄迈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对辖区内的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常态化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以公益诉讼捍卫英烈尊严和荣光,确保检察建议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让公益诉讼更好助力红色基因传承和保护工作,积极为保护英烈贡献检察力量。

  [责编: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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